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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805
| 考试科目名称:财政综合(含财政学和税法学)
| 一、考试要求
| 要求考生掌握公共财政内涵、财政职能,熟悉公共产品理论;掌握财政支出规模、结构,熟悉支出类型,了解支出效益;掌握财政收入基础理论和税法学基础理论,熟悉税收实体法和政府公债收入,了解政府非税收入;掌握公共预算管理理论,熟悉公共预算管理、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掌握财政政策理论、政策以及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运用。
| 二、考试内容
| 1.财政学部分
(1)公共财政基础:包括财政学产生发展,公共财政学的内涵与体系,市场、政府与财政。
(2)公共财政支出:包括财政支出理论,财政购买支出,财政转移支出。
(3)公共财政收入:包括财政收入理论,税收基础理论,税收收入制度,政府非税收入,政府公债收入。
(4)公共财政管理:包括公共预算管理,财政体制管理,财政政策运行。
2.税法学部分
(1)税法基础:包括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与内容,税法的作用、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体系的构成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影响税收负担的主观因素等。
(2)税收实体法:包括增值税的类型、特点和内涵,视同销售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内容,组成计税价格的内容,增值税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内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税款抵扣的内容;营业税的内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3)税收管理体制: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税收立法权与执法权的内容。
| 三、题型及比例
| 名词解释题(32,21.3%)、简答题(64,42.6%)、论述题(36,24%)、计算题(10,6.7%)、案例分析题(8,5.3%)
| 四、参考书目
| 1.王曙光李秉坤李维新:财政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2.王曙光李 兰张小锋:税法学(.第五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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