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21〕9号)《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学位联〔2021〕3号)和《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2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的通知 》(黑学位办函〔 2022〕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和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课程项目,建设一批校级和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规范研究生课程设置,提高知识传授水平和效果,提升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开放共享。
二、项目范围
重点建设基础理论课、学科核心课、论文写作指导课、专业实践课、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课等核心课程;重点开发培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研究能力等特色课程;创新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和探究式教学,扎实推进在线课程建设;推动高水平教师上讲台,鼓励与校外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
三、申报要求
(一)立项课程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思想引领,注重研究生思维能力、创新素质培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应是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授或副教授,并长期工作教学一线,近三年无教学事故,且作为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三)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及整体素质高,学生受益大或在课程建设方面具有突出特色的课程。
(四)优先建设适合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具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过程性考核,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课程。
(五)重点建设着力于推进研究生课程国际化,围绕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大力推进研究型教学,广泛在教学中应用研讨式、项目式、案例式等国际先进教学方法,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四、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一)校级项目
1.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2.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在项目建设的中期,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对建设无明显效果的项目,将终止其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资助。对于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立项项目,追加资助。
3.立项项目到期后进行项目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
(二)省级项目
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由所在学院负责课程建设跟踪指导,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验收,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复核,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成功立项的省级项目,将统一编号管理,省属高校由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支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将课程纳入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优先推荐相应国家级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填写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择优向研究生学院推荐。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1门。
(三)学校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名单。
六、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8月3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hy7799@163.com,其中,推荐汇总表的pdf版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邮件主题命名:“研究生精品课-学院名称”。
联系人:杨慧瀛 联系电话:13836100598
附件1: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学院名称--负责人.docx
附件2: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名称.xlsx
附件3:研究生精品课程评价体系.docx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