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21〕9号)《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学位联〔2021〕3号)和《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十四五” 研究生学术交流高质量项目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22〕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研究生学术交流高质量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学术交流项目,促进学校、学院、学科、研究生等多层面学术交流与创新活动,形成符合培养定位、学科特点的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创新活动品牌,促进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启发学术思路,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环境,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二、项目范围
重点开展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强、长期开展、受益面广、开放共享的高水平学术交流项目,打造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品牌。倡导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的交叉融合、开放共享式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学术前沿和龙江实际需求,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论坛、创新实践竞赛、暑期学校等活动项目(含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应具有鲜明优势与特色。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项目包括研究生学术交流论坛类、创新实践竞赛类、暑期学校类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二)项目要求
1.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类项目要求具有全国、区域或省内高水平及影响力的竞赛承办权。
2.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类项目要求必须有3个以上(含3个)单位参与的学术活动。
3.突出特色,鼓励交叉。各学院应紧密结合学科特色和优势平台,明确活动形式。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省域交叉融合,能够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及服务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学术交流项目申报。
4.规范管理,严格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各项目报送的申报书,确保项目方案详实、可行。
5.鼓励交流,打造品牌。各学院要积极支持、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应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大规模,应持续每年开展,与外单位加强联系交流,逐步形成品牌。
6.鼓励各学院申报优势学科领域,兼顾申报学科领域在省内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项目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按推荐名额择优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进行认定,提出建议名单。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管理
项目结束后,主办学院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学校在每年年底前进行汇总,形成项目年度考核报告,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是否继续开展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8月3日前,将本单位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umiao913@163.com,其中,项目申报汇总表的pdf版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邮件主题命名为“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学院名称-负责人名称”。
联系人:于淼 联系电话:13945005136
附件1:黑龙江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高质量项目申报书-学院名称--负责人.docx
附件2:黑龙江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名称.xls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