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双一流”建设中具有带动、引领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做好新时期学科管理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学科的核心竞争力,现将学科带头人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带头人岗位设置、遴选条件与程序等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二、各学科带头人未发生变化的,可在上次申报的基础上补充材料。
三、因人员调动和学科建设工作需要,须变更学科带头人的,须提交如下材料:
(1)《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新推荐的带头人的材料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有效材料。
五、各学院在9月11日下班前,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相关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报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603室)。跨学院一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须同时经候选人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跨学院一级学科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
附件:
1.《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哈商大【2019】70号)
2.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