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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01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哈商大〔2019〕17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机制,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

2024年3月18日8:30至16:00。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考资格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其网上报考无效。

(二)确认方式

1.申请人需将PDF版申请资格材料汇总发送至hsdyanzhao@163.com。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手机号”,例“10240***** 张三138********”。同时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确认信息登记。

※每位申请人只能确认1个有效报名号,发送申请材料中的报名号即为申请人确认的最终有效报名信息

2.请于3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收件人:赵老师,电话:0451-84892021,本校学生可将申请材料送至北区主楼0809室

)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内容详见附件《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资格材料目录清单》。

2.按照清单内容申请人须提交14份PDF文件,每份文件对应其中一项序号所包含全部内容。

3.文件统一命名为“目录清单中序号-”+“目录中材料名称”,例如“1-《报考登记表》。

若该项序号中包含多项内容,则简要标注材料名称,例如“5-应届硕士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备案表”、“11-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

缴费时间及方式

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3月18日8:30至17:00。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

具体操作:微信公众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号:gh_7af2926803ae)—学生服务—其他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缴费,报名成功后保留截图。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在研招网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1日至3月26日。

)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应填写完整,盖章处应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公章(关于盖章问题或其他问题可参看《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网上报考咨询热点问题》)网站:https://yjsc.hrbcu.edu.cn/info/1114/4386.htm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非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组织实施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科)应认真贯彻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哈商大〔2019〕172号),切实发挥“申请-考核”制选拔优秀人才的作用,坚持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成果等作为申请人素质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做到安全保密、规范考核,做好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审议拟录取名单,接受申请人申诉等工作。

2.博士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3.博士招生学院(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对报考研究生申请资格的审查及考核组织工作,提出拟录取人员名单。考核专家组由招生学院(学科)的校内外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生导师。

4.博士招生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实施方案,包括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考核形式、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安排等内容。学院(学科)招生考核实施方案上报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组织实施要求

1.考核时间

博士招生学院(学科)应于2024年3月26日前完成公开答辩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博士招生学院(学科)依据“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自行确定,并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参加公开答辩的申请人。

2.考核形式

本年度“申请-考核”制公开答辩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具体要求由各博士招生学院(学科)依据本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确保通知到所有参加公开答辩的申请人。

3.考核办法

(1)博士招生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考查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博士招生学院(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定。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2)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各博士招生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最终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博士招生学院(学科)的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形成考核记录备查。

4.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制公开答辩考核过程中申请人应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考核专家提问。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根据培养需要,考核专家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科)需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内容及权重,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标准如下:

(1)外语(权重20%):考核申请人外语水平,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等;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30%):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考核申请人参与科研、现有科研成果情况,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分析问题等科研潜质及创新创造能力等;

(4)个人综合素质(权重20%):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三)信息公开

博士招生学院(学科)上报“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审核后下发的纸质版博士录取三联单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申请人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四)工作纪律

1.考核录取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有关规定,须签订保密协议书,对考核专家组名单等相关内容严格保密。

2.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考核录取工作。

3.考核程序要规范,考核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录音,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结果由考核专家组成员和招生导师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考核专家组要对考核结果负责。

4.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等,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博士招生学院(学科)进行考核的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其他事项

1.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再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补录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由申请人向博士招生学院(学科)提出申请,递交材料,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则其报考信息无效。博士招生学院(学科)组织考核,择优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后,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学习年限、毕业要求、缴纳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4.因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工作安排与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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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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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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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554827@qq.com

 

研究生学院研招办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附件: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资格材料目录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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