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度,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和细则。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以及诚信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 金融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金融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
(二)金融学院组织机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成立2组,6人复试专家小组,其中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另配备1名记录员及1名录音录像员,负责复试工作记录和考生面试记录等,具体如下:
第一组
学生:刘雪寒、崔敏、相震、王宇晴、贾建新、张月、宋海阳
第二组
学生:徐榛、王思雅、王媛、朱泽娟、康泽林、武文彪、任晓冉、谷洪宇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如下:
学术学位:《货币银行学》和《证券投资学》,每门课程卷面成绩为35分,合计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70分。
专业学位:《国际金融学》和《证券投资学》,每门课程卷面成绩为35分,合计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70分。
(二)数学加试。396考生进行数学加试,卷面成绩100分。
(三)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学术学位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学位专业面试为20分,外语口语测试为1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满分10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即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五、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7日,8:00—8:30;
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综合楼0705室。
联系电话:0451-84862353
审查材料包括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对考生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4月20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二)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综合楼(主楼)0705室
面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00至16:00
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综合楼(主楼)0705室(一组)、0708室(二组)
(三)复试人员体检
时间:3月28日上午8:00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门诊部。
联系电话:0451-84839394
六、复试考生名单
金融学学术学位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
| 刘雪寒
| 应用经济学
| 71
| 65
| 94
| 133
| 363
| 2
| 崔敏
| 金融学
| 61
| 64
| 118
| 104
| 347
| 3
| 相震
| 金融学
| 64
| 61
| 118
| 96
| 339
|
金融专业学位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
| 王宇晴
| 金融
| 80
| 68
| 112
| 117
| 377
| 2
| 贾建新
| 金融
| 62
| 60
| 127
| 108
| 357
| 3
| 张月
| 金融学
| 66
| 71
| 92
| 125
| 354
| 4
| 宋海阳
| 金融
| 57
| 69
| 93
| 132
| 351
| 5
| 徐榛
| 金融
| 85
| 80
| 69
| 115
| 349
| 6
| 王思雅
| 应用经济学
| 66
| 62
| 81
| 128
| 337
| 7
| 王媛
| 国际商务
| 77
| 66
| 91
| 118
| 352
| 8
| 朱泽娟
| 金融
| 76
| 68
| 107
| 99
| 350
| 9
| 康泽林
| 金融
| 66
| 68
| 101
| 112
| 347
| 10
| 武文彪
| 金融
| 84
| 56
| 117
| 88
| 345
| 11
| 任晓冉
| 金融
| 76
| 64
| 137
| 103
| 380
| 12
| 谷洪宇
| 金融
| 68
| 69
| 107
| 108
| 352
|
七、复试考生名单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