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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18

为做好2017年轻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轻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

2. 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 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暂不对外公布)

复试学生名单

1. 复试学生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学术学位类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机械工程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专业学位类考生;

2. 复试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成绩

报考专业

类型

备注

数学

政治

外语

专业

总分

1

刘卓群

70

60

77

138

345

机械设计及理论

学术型

第一志愿

2

聂文婷

60

60

75

149

344

机械设计及理论

学术型

第一志愿

3

李翔宇

63

43

74

104

284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术型

第一志愿

4

吕光远

62

74

55

142

333

机械工程

专业型

第一志愿

5

杨军福

63

62

54

86

265

机械设计及理论

学术型

调剂

6

陈萌萌

70

52

63

126

31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术型

调剂

7

王维强

69

53

57

86

265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术型

调剂

8

于 畅

103

58

68

116

345

机械工程

专业型

调剂

9

刘建行

68

58

37

116

279

机械工程

专业型

调剂

注:复试学生名单随调剂情况动态变化

四、复试学生资格审查

1. 轻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院科研秘书董静老师,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学院;

3. 审查条件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逐项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的各项证件的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4. 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2017年4月10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留存复印件。

5. 复试资格审查表须由审查人董静老师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大宇教授共同签字。

6. 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五、复试内容与复试成绩

1.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70分、面试满分为30分。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学术学位)的面试满分1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机械工程专业(专业学位)的面试满分2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

2. 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机械工程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每名考生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能力。

4. 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折合计算:

总成绩 = 初试成绩×0.7 + 复试成绩×0.3

六、不予录取考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复试的面试成绩低于18分的考生;

4)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42分的考生;

5)复试的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考生;

6)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

7)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1. 全部复试工作分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2.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进行,上午8:30起进行面试,下午13:30起进行专业综合测试。

3.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复试当日的上午

8:30起进行面试,下午13:30起进行专业综合测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随调剂情况动态变化

4. 面试地点:轻工学院一楼会议室,专业综合测试地点:轻工学院二楼教室C207。

5. 体检安排在2017年3月24日(星期四)进行。

6. 复试完毕后应及时向研究生学院上报复试结果。

八、其它要求

1. 轻工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

2. 按国家和学校的统一规定,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 未尽事宜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九、咨询与申诉电话

轻工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5185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37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92037

哈尔滨商业大学

轻工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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