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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3-18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以下调剂专业,我校将持续更新,具体可调剂专业请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

学院

学科门类及专业

学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01经济学院

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际商务(专硕)

0451-84892245燕老师

002金融学院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专硕)

0451-84892066李老师

00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税务(专硕)、资产评估(专硕)

管理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0451-84865448王老师

004管理学院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质量管理与智能决策

工学:项目管理(专硕)

0451-84865198陈老师

0451-84865029赵老师

005旅游烹饪学院

管理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专硕)

0451-84869320赵老师

007会计学院

管理学:会计学

0451-84865092徐老师

008法学院

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律(法学)(专硕)、法律(非法学)(专硕)

0451-84892047姜老师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51-84892076郑老师

010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专硕)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0451-84892063李老师

01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工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工程(专硕)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0451-84865266沈老师

012轻工学院

工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专硕)

0451-84865185董老师

013药学院

医学:药剂学、药理学、中药学

0451-84838207王老师

014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理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医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中药学(专硕)

工学:制药工程(专硕)

0451-84866922郎老师

015食品工程学院

工学: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食品工程(专硕)

农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451-84844281窦老师

016MBA、MP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

0451-84865172代老师

0451-84865020赵老师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程序:

1.2015年3月18—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http://yz.chsi.com.cn),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及时到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复试,并联系调剂学院负责招生的老师,根据学院要求参加我校复试。

3.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待录取,方可成功调剂。

四、联系方式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yjsc.hrbcu.edu.cn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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