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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拟毕业研究生进行电子照片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2-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为确保2016届拟毕业研究生电子照片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拟毕业研究生电子照片信息专作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制作、学位信息和毕业信息上网之用。

(二)国家明确要求电子照片信息必须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除此之外,任何方式、单位所采集的电子照片信息均属无效。

(三)研究生学院负责与新华社黑龙江省分社联系,统一组织拟毕业研究生进行电子照片信息采集,每年一次。

拟毕业研究生确有困难无法参加的,应及时在当地新华社进行电子照片信息采集(新华社信息制作周期为五十天),并将照片信息电子版、纸质版于学位论文答辩时交所在培养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已经与各地新华社进行沟通,各地新华社详细信息详见附件二。

(四)电子照片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全体拟毕业研究生。

(五)电子照片信息采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下载。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通知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照相,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电子照片信息采集表(附件一)。

(二)拍摄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至10时。

(三)拍摄地点:北校区A区教学主楼0415。

(四)摄像时正规着装,不穿蓝色系衣服(背景为蓝色),女生不化妆、不戴首饰。

(五)摄像时缴纳费用20元/人,由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工作人员当场收取,请自备零钱。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2月29日

关于毕业研究生进行电子照片信息采集的通知.doc

附件一:电子照片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二:各省市图象采集 名称 电话 地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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