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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星级寝室”评选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21

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查寝规定》和《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查课规定》,现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星级寝室”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

学院领导老师及研究生会成员组成“星级寝室”评审委员会,由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兴洋老师任主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任副主任及委员,负责研究生学院“星级寝室”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主 任:于兴洋

副主任:林枞雨 曲凯欣 孙 婷

委 员:程 强 杜 辉 王佳宁 赵天宇 李楠楠 马 畅 石佳鑫

凃 婧 王 强 王秋霞 徐 颖 张 瑜

二、评审要求

(一)参评范围

哈尔滨商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居住的全体硕士研究生,以寝室为单位进行评选。

(二)评选原则

1.充分发挥“星级寝室”评比的激励作用,奖励生活习惯良好、纪律意识较强的研究生寝室,提高寝室成员之间向上的带动作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评比过程公开,评比结果属实,杜绝弄虚作假。

3.实行评分制,“星级寝室”的评选考核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

三、评审办法

(一)评选资格

同时符合以下3条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寝室方具备评选资格:

1.寝室卫生情况良好,生活习惯良好,研究生会查寝通报批评情况不超过3次(含3次)。

2.寝室中各个成员上课出勤率高,学院及研究生会查课被通报情况不超过3次(含3次)。

3.寝室中不使用违禁电器,无学校违禁电器使用通报情况。

(二)评审标准

根据2016-2017学年度中学校及学院历次开展的寝室卫生、上课出勤、违禁电器检查的结果进行赋分,并以此计算每个寝室的总分。每个备选寝室的初始分数均为0分,每次检查中不同的结果对应一定的分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获评次数

卫生优秀标兵寝室

加15分/次

卫生优秀寝室

加10分/次

卫生优秀个人床位

加5分/人/次

通报次数

卫生不合格寝室

减10分/次(少于3次)

卫生不合格个人床位

减5分/人/次(少于3次)

旷课批评

减10分/人/次(少于3次)

(三)获奖标准

参评寝室按照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获评。获评名额为“五星级寝室”3个、“四星级寝室”7个、“三星级寝室”10个左右,“星级寝室”获评总数量不超过具备评选资格寝室数量的10%。研究生学院及研究生会根据通过公示的“星级寝室”名单,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奖励。

四、评选日程

1.4月22日-4月23日:下发评比通知,确定具备资格的备选寝室名单。

2.4月24日-4月25日:召开评审会,由评审委员按评比标准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名确定获评寝室名单。

3.4月26日-4月28日:评审名单通过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平台、研究生公寓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4月29日-4月30日:研究生学院及研究生会根据通过公示的“星级寝室”名单,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奖励。

五、咨询及申诉受理

联系人:孙婷 联系方式:18846038925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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