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通知
专业学位点参评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要求,我校“金融硕士”、“法律硕士”、“审计硕士”3个专业学位点参加本轮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根据学位[2018]8号文件和各学位点教指委下发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位点严格按照教指委评估方案要求,按期保质完成评估工作。
2.各学位点要严格按照教指委评估工作方案规定的材料提交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向教指委网站和/或秘书处邮箱上传电子版评估材料,向教指委邮寄纸质评估材料。到截止时间没有完成资料上传的,文件规定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3.各学位点评估材料均需上传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请各学位点严格按照附表1所列时间,将完整材料提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统一上传。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
4.评估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研究生学院公章的,请提前做好时间规划。
5.评估过程中,若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学院沟通,共同做好专项评估工作。联系人:张曦、郑威,电话:84892040,84865350.
研究生学院
2018年5月11日
附表1: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报送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学位授权点 |
报送研究生学院材料内容 |
报送 形式 |
提交研究生学院截至日期 |
提交教指委截止日期 |
1 |
金融 |
①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总结报告; ②有关材料(见评估方案附件2) |
电子版、纸质版(2份) |
2018.5.18 |
2018.5.20 |
2 |
法律 |
①评估报告(见评估方案附件3); ②有关材料(见评估方案附件4); ③专项评估工作联系表(见评估方案附件5); ④授权审核申请材料 |
电子版、纸质版(2份) |
2018.5.30 |
2018.5.31 |
3 |
审计 |
①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情况及结果(见评估方案附件2); 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见评估方案附件3); ③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汇总表(见评估方案附件4); ④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实践报告(电子版) |
①-④电子版、①-③纸质版(2份) |
2018.5.31 |
201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