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
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中心〔2020〕43号)和《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4号)要求,我校正式启动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第五轮学科评估是在深入推进“双一流”战略、破除“五唯”顽疾、全面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背景下,对全国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一次整体水平评估,重在诊断,通过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客观证据的专家融合评价方法,对过去5年的学科发展质量进行一次横向比较与纵向分析,查找结构性短板,呈现优势与不足,助力学科内部治理能力提升。第五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在客观上将继续被国家和省里作为学科建设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科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学习、理解《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精心组织第五轮学科评估材料。
二、基本原则
1. 以评促建。各学科要结合《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促进学科特色发展的实施指导意见》(校发〔2019〕70号),以评估为契机,系统梳理学科发展历史与现实基础,研判学科发展前景与路径,进一步明晰学科建设思路,凝练特色,在呈现学科优势的同时认清学科结构性短板,为做好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2. 服务大局。各学科要从学校整体发展高度深刻认识第五轮学科的重要性,一级学科涉及的二级学科及所在学院须全力配合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凝练等工作。有多个学科的学院,在人员及材料的归属问题上,要胸怀大局,按照成果的学科归属,合理配置资源,精心组织评估材料。
3. 讲好故事。各学科要深度挖掘思政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社会服务贡献三大方面的优秀案例、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总结提炼出具有商大文化和商大精神的特色做法,讲好商大故事,向评估专家完美展现商大在立德树人和服务社会方面的风采。
4. 严守纪律。各学科要严守评估纪律,严禁将第五轮学科评估的有关文件(包括《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科评估简况表》《常见问题解答》)等,转发到互联网等公开媒体上,避免引起不必要舆情。如有情况发生,学校将采取举措,追究相应责任。
三、参评学科范围
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确定的“相近学科同时参评”规则和校长办公会决议,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中药学、药学等8个一级学科须参评,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2个硕士一级学科自愿申请参评,理论经济学、能源动力与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等3个硕士一级学科和“信号与信息处理”硕士二级学科不参评。
四、评估程序与材料报送
1. 自愿申请参评学科于11月20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参评学科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学院学科办。
2. 各参评学科于12月1日前,完成第一轮《学科简况表》填报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郑威、张曦OA邮箱。
3. 12月5日前,组织省内专家对参评学科进行校内评估,并向参评学科反馈专家意见。
4. 12月10日前,学校完成“拟参评学科清单”的在线提交工作。
5. 12月15日前,各学科完成《学科简况表》的修改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郑威、张曦OA邮箱。
6. 12月25日前,组织国内专家对博士一级参评学科进行评估,并向参评学科反馈专家意见。
7. 1月10日前,各学科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学科简况表》的最后修订,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郑威、张曦OA邮箱,将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的纸质版《参评学科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学院学科办。
8. 1月12日前,各学科完成“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http://xkpg.cdgdc.edu.cn)的在线填报工作。登陆账号和密码由研究生学院学科办单独提供。
9. 1月15日前,学校完成各参评学科的审核提交工作,并将评估系统打印的《参评学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评估系统。
五、注意事项
1. 要认真研读《学科简况表》填表说明,确保数据真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会对各学科填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和清洗,失实数据将被删除且无补报或调整机会。
2. 工商管理、药学、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须推荐高水平境外同行专家。
3. 在填报《学科简况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学科汇总后及时反馈到研究生学院学科办,由学科办统一解释。联系人:郑威、张曦,电话:84892040。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