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材料的通知
各申报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下发的《关于报送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材料的通知》,现将与我校有关的通知摘出来转发给大家,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送纸质材料
2.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关于报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的函》一式三份。
(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各一式十二份。
(3)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
二、报送电子材料
需报送的电子材料:上述纸质材料中除上报材料函和佐证材料之外,均须提供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1. 报送申请材料的函,须以单位正式文件(编号)形式;申请报告,最后落款处要注明学校名称并加盖公章;简况表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页面或内容;佐证材料用A4纸,可复印,左侧装订;申请材料电子版,刻成一张光盘,在光盘背面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2.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表格中各项数据,所有申报材料均将作为今后参加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
3.请于2017年7月12日(全天),将纸质申请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到黑龙江省教育培训中心(省教育厅办公楼后身)507房间。
四、特别提醒
1.各申报学院务必按学校要求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8:3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到研究生学院0802房间。研究生学院需要时间协调校长及校办签字盖章。
2. 经请示学位办,佐证材料只要能够体现学科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材料,如学科带头人、骨干的材料,大的课题、获奖,重要的论文等。不要装订学位证和职称证等。佐证材料需装订在一起,不能分开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