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和《黑龙江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实际需求,经学科申请、材料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审议等环节,一致同意增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实名反馈至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84892040。
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4日
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