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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20

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工程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人员安排

(暂不对外公布)

三、复试学生名单

1.复试学生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发酵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工程,食品环境与安全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学术学位类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食品工程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专业学位类考生;

2.复试学生名单:点击查看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考试科目依据招生简章上的规定,食品科学和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食品分析》,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发酵工程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普通生物学》,食品环境与安全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分析化学》,食品工程专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食品工艺学》。笔试满分70分。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方向 复试科目 参考教材 参考教材相关信息

1、发酵工程普通生物学 《普通生物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顾德兴主编

2、食品科学

3、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食品分析 《食品分析》(第1版)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4年7月;张水华主编

4、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 《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 科学出版社;2013年3月;

张根生、韩冰主编

5、食品环境与安全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第六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6、食品工程食品工艺学 《食品工艺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夏文水

(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考核方式:面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其中学术学位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学位专业面试为2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1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两方面能力: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七位面试专家全部进行打分,其中3位进行外语口语测试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第一阶段: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周三)上午9:30~12:30,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J055教室。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周三)下午13:00开始,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室、0624室、1014室。

(二)第二阶段: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周一)上午9:30~12:30,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教室。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周一)下午13:30开始,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室。

(三)体检安排:在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进行。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人数执行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拟录取考生。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发酵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食品环境与安全、食品工程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报学校审核批复。学院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

七、不予录取考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复试的面试成绩低于18分的考生;

4)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42分的考生;

5)复试的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考生;

6)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

7)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八、食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咨询、监督电话及联系人

食品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44281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92037

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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